为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提高社会档案意识,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根据南通市档案局通档发〔2010〕32号关于举办第二届民间珍贵档案评选活动的文件精神,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举办民间珍贵档案评选活动。具体活动办法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民间珍贵档案是指保存在公民个人手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较高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民间珍贵档案评选范围:
1、反映明清时期及明代以前南通地区社会生活的各类档案。
2、反映南通地区重大历史事件的档案和对南通地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科技、教育、艺术及社会生活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档案。重点为反映南通地区早期建党的档案、反映辛亥革命历史的档案、张謇与大生企业档案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级领导人在南通的档案。
4、反映南通地区各个历史时期地方和行业特色的档案。
5、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家庭状况和个人经历的具有较高保存价值的档案。
6、民间珍贵档案的载体不限,形式多样,如文书、照片、史志、图书、期刊、报纸、手迹、谱牒、古籍、字画、实物、光盘等均可。
三、民间珍贵档案评选标准:
1、档案文献主题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科技、教育、艺术及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变化或具有鲜明的地方和行业特色。
2、档案文献形成年代较久远或形成于某一重要历史阶段并具典型性。
3、档案文献在形式上体现已失传或濒临消失的书写技术和载体,或在美学、考古学、文献学上具有独特风格和典型意义。
4、档案必须是原件。
四、民间珍贵档案的参评程序:
1、本次活动由南通市档案局(馆)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共同参与。因此,原则上,如皋地区的参评者在如皋市档案局(馆)报名参加。报名时间截止8月底,地点:如皋市政府行政中心大楼A0201室。联系人:周丽君,电话:15262773800、87635981,邮箱:420626114@qq.com。
2、各参评者提供的档案原件在经如皋市档案局(馆)认可、筛选后,对照档案评选范围和档案评选标准,填写《南通市第二届民间珍贵档案参评表》(附件),并提供相应档案的影像2张,数码照片或扫描件不限。数码照片须1千万像素以上,扫描件须彩色300dpi以上。
3、各参评者的档案原件,需另提供一份500-1000字的书面材料,要求从参评档案的名称、形成时间以及该档案对南通地区的影响等方面加以介绍。
4、参评档案择精品在《江海晚报》上对其介绍。
五、民间珍贵档案评选其他事项:
1、民间珍贵档案评选由南通市档案局(馆)和江海晚报社联合举办,由南通市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
2、此次评选活动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获奖的民间珍贵档案,由南通市档案局审核批准,对所有人颁发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布。
3、此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3名。组织奖的评比办法:各(县、区)档案局(馆)每报送1件(组)档案参赛得1分,每报送介绍参赛档案的文章1篇得5分,每见报1篇另加10分;特等奖得20分,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3分。以总分排列名次。
附件:南通市第二届民间珍贵档案参评表XZ_UploadFile/gzdt/2010/6/24//40d73be6-d7fb-40bf-abc4-426b78deda9f.doc
如皋市档案局(馆)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