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民政局致函江苏省如皋市档案局,反映该区钻井村居民陈某(女,1970年出生),因家庭困难向该局申报低保,但在办理时缺少其离婚协议书。据调查该人是在如皋市办理的离婚手续,但由于其患有精神病,智力残疾二级,无力提供离婚证及协议书。该局于2月份曾发函至如皋市民政局,被函告知陈某2004年9月在如皋市民政局与李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具体的财产分割情况只有婚姻登记档案中的离婚协议才能证明。因如皋市民政局2009年底前的婚姻登记档案已全部移交如皋市档案馆代为保管,故函请对陈某离婚协议书复印并寄送,以便该局对陈某财产分割情况有一个全面真实的了解。如皋市档案馆在接到该局的函件后,立即查阅了相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并将复印的陈某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快寄至白碱滩区民政局,以加速陈某低保手续的办理。
据悉,此次服务是如皋市档案局今年继为北京、上海等外省市服务以来所提供的最远程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