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档案部门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档案人员上岗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必须持有省档案局和省人事厅统一制发的档案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二、遵守档案法律 、法规和规章,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掌握档案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有独立从事档案管理的基本能力。
五、凡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档案专业资格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档案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六、档案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统一使用省档案局组织编写的《江苏省档案人员培训教材》,注重基础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120学时。
七、档案人员获得上岗资格证书后,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每年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接受档案及相关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知识的学习。
八、档案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在各级人士部门的指导下,由档案局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省档案局负责省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人员的培训,市档案局负责本地区档案人员的培训。

九、凡已取得档案专业学历毕业或者中级以上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者,可直接到所在地档案局办理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办理者应提高本人学历证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单位介绍信,由市长档案局江总并经市人事局审核后报省档案局认定领取档案人员上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