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关于报送2012年大事记的通知
各镇(区、园)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市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大事如皋》是如皋市档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赋予档案部门的重要职责编纂的重要参考性资料,每年一季度出版发行,按时间顺序逐条辑录如皋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件,通过全面系统、客观真实记载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生等领域所发生的大事、新事、要事,保存档案史料线索,展示经济社会宏观架构和运行态势,服务如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为切实加强《大事如皋》编纂出版工作,及时高效编辑完成《大事如皋》(2012),更好地留存历史,服务如皋经济社会全面腾飞,要求各单位认真报送2012年大事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大事记编写报送工作是各单位档案工作评先定优、达标晋级的重要依据。各镇(区、园)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应重视本单位大事记的整理报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指派具有较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同志承担具体任务,如相关人员岗位发生变化,要及时确定接替人员,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二、提高报送质量
1.大事突出,要事不漏。各镇(区、园)、各部门、各单位在2012年发生的有价值大事凡属大事记报送范围(详见附件1)均应报送,以一事为一条目,收录齐全完整。
2.内容真实,信息全面。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将每件大事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发展经过、数据、因果关系、影响、意义等相关内容表述清楚。
3.文字简洁,排列规范。文字力求精炼,无需过多修饰;大事条目按时间顺序排列,日期确实无法考证的附于月末,会议以及持续时间较长的事件,应在一个条目中交待始末,避免因时间跨度造成首尾分离。
4.重大活动须同时报送相关照片。
5.报送前应征得单位主要领导认可。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2012年发生的各类大事,发生后即可随时报送;不能即时报送的,月底一并汇总报送。
市档案局编研科地址:市行政中心A0201室,邮政编码:226500,联系电话:87635981。
如皋市档案局
2012年1月30日